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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5-5-2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97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标准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鉴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标准体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开发研究成果,涵盖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教材、教育软件、教学改革方案等多种成果形式

(三)鉴定原则

1. 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方法和态度,依据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对成果进行客观评价。

2. 创新性原则:注重成果在理论、方法、实践应用等方面的创新,鼓励突破传统思维和模式。

3. 实用性原则:强调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关注其能否解决实际教育问题。

4. 全面性原则:从多个维度对成果进行综合考量,确保鉴定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避免片面评价。

二、鉴定维度及标准

(一)研究目标与内容(20分)

1. 目标达成度(10分)

一等成果:研究成果完全实现预定研究目标,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且在研究过程中对目标的把握精准,对目标相关问题的解决具有显著成效,得8 - 10分。

二等成果:较好地实现研究目标,虽存在个别小偏差,但不影响整体目标的达成,对主要研究问题有较为有效的解决措施,得5 - 7分。

三等成果:基本实现研究目标,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一定进展,但仍存在部分目标完成度不足的情况,得1 - 4分。

2. 内容完整性与深度(10分)

一等成果:研究内容完整、系统,对研究主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涵盖了该领域的核心问题和关键要素,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案例支撑,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内容较为完整,对主要研究内容有较好的阐述,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案例,在某些方面有一定深度,得5 - 7分。

三等成果:内容基本完整,能够阐述研究的主要方面,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深度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得1 - 4分。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20分)

1. 方法科学性与适用性(10分)

一等成果:选用的研究方法科学、先进,完全符合研究内容和目标的需求,在方法运用上严谨规范,能够有效收集和分析数据,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或对传统方法有重大改进,得8 - 10分。

二等成果:研究方法合理,能较好地服务于研究目的,在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没有明显错误,能够获取有效数据并进行合理分析,得5 - 7分。

三等成果:研究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方法选择不够精准、运用不够规范等,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可靠性有待提高,得1 - 4分。

2. 研究过程规范性(10分)

一等成果:研究过程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和研究计划,各个环节清晰明确,研究步骤有条不紊,研究记录完整、详实,能够清晰展示研究的进展和思路,得8 - 10分。

二等成果:研究过程较为规范,基本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在研究过程中能够及时记录和总结,虽存在一些小的调整,但不影响整体研究进程,得5 - 7分。

三等成果:研究过程基本规范,但存在部分环节记录不完整、计划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研究的连贯性和可追溯性有一定影响,得1 - 4分。

(三)创新性(20分)

1. 理论创新(8分)

一等成果:提出了全新的教育理论、观点或学说,对现有教育理论体系有重大突破和完善,在教育学科领域具有开创性意义,能够引领新的研究方向,得6 - 8分。

二等成果:在现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观点或对理论进行了拓展和深化,对某一教育领域的理论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得3 - 5分。

三等成果:有一定的理论创新点,但创新程度有限,只是对现有理论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和补充,得1 - 2分。

2. 方法创新(6分)

一等成果:运用了全新的研究方法、技术或工具,在教育研究方法领域有创新性的应用,且取得了显著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得5 - 6分。

二等成果:对传统研究方法进行了改进和优化,使其更适用于本研究或在教育研究中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有效性,得3 - 4分。

三等成果:在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的尝试和探索,但创新程度不高,效果不够明显,得1 - 2分。

3. 应用创新(6分)

一等成果:将研究成果创新性地应用于教育实践,开创了新的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或手段,在实践中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对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推动作用,得5 - 6分。

二等成果:在教育实践应用方面有一定的创新举措,对教育教学实践有明显的改进和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得3 - 4分。

三等成果:在实践应用中有一些新的做法,但应用范围较窄,效果不够显著,得1 - 2分。

(四)应用价值与社会效益(20分)

1. 实践指导意义(10分)

一等成果:研究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直接且强有力的指导作用,能够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学校管理、教师教学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策略,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对教育实践有较好的指导意义,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改进有积极影响,得5 - 7分。

三等成果:对教育实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但应用的范围和效果相对有限,得1 - 4分。

2. 社会影响与推广价值(10分)

一等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教育界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成果被广泛推广应用,对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在省内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得到推广应用,对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5 - 7分。

三等成果:在本地区或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在较小范围内得到应用,对局部教育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得1 - 4分。

(五)学术规范性(20分)

1. 文献引用与参考文献(6分)

一等成果:文献引用准确、恰当,全面反映了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参考文献丰富、权威,格式规范,符合学术出版要求,得5 - 6分。

二等成果:文献引用较为准确,能够涵盖主要相关文献,参考文献格式基本规范,能体现研究的学术基础,得3 - 4分。

三等成果:文献引用存在一些小问题,如引用不全面、格式不够规范等,参考文献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得1 - 2分。

2. 概念界定与逻辑结构(8分)

一等成果:概念界定清晰、准确,逻辑结构严谨,论证过程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各部分之间过渡自然,得6 - 8分。

二等成果:概念界定比较明确,逻辑结构较为合理,论证过程基本清晰,存在一些小的逻辑瑕疵但不影响整体理解,得3 - 5分。

三等成果:概念界定不够清晰,逻辑结构存在一定混乱,论证过程不够严谨,条理不够分明,得1 - 2分。

3. 语言表达与成果形式(6分)

一等成果:语言表达准确、流畅、简洁,文风严谨,成果形式规范、美观,符合相应成果类型的要求,图表制作精良,得5 - 6分。

二等成果:语言表达通顺,无明显语病,成果形式基本规范,能够较好地呈现研究内容,得3 - 4分。

三等成果:语言表达存在一些问题,如表述模糊、用词不当等,成果形式不够规范,对研究内容的呈现效果有一定影响,得1 - 2分。

三、等级评定

1. 一等成果: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在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方法与过程、创新性、应用价值与社会效益、学术规范性等方面均表现卓越,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价值,对山东省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 二等成果:总得分在80 - 89分之间,在多个方面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应用价值,对山东省教育教学实践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 三等成果:总得分在60 - 79分之间,达到基本要求,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亮点和价值,对本地区或相关教育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总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果,不予以评定等级。

四、鉴定程序

1. 成果申报: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成果主件、附件(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形式审查: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鉴定环节。

3. 专家遴选:从鉴定专家库中选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科研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材料送审:将申报成果材料以匿名方式送达鉴定专家,专家根据鉴定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撰写评审意见并打分。

5. 会议鉴定(必要时):对于争议较大或重点关注的成果,组织召开鉴定会议。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汇报,专家提问、讨论,形成综合鉴定意见。

6. 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打分情况,确定成果鉴定等级。

7.颁发证书:专家鉴定后,依据鉴定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

五、附则

1.本标准配套制定《实施细则》等文件,对评分细则、材料要求、鉴定流程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标准可操作性。

2.本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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