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重
近日,央视曝光初中学生课本夹带广告事件。新闻播出后,舆论一片哗然,一致认为课本出现广告极不严肃。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都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为杜绝课本夹带广告这类现象,亟需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2001年国家第八次课改后,教课书编写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一家垄断的“一纲一本”统编模式改为“一标多本”模式。“一标多本”让教课书更加多样,为学生和教师带来了更多选择,满足了各地的不同需求;但同时也给教科书征订的钱权交易带来了灰色空间。为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和保障教科书质量,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政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地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负责教科书初选工作。”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教育部推行教课书多样化和规范管理的用心和苦心,但从教课书征订管理和选用角度来看,还需要在操作层面出台相应的细则。
第一,应出台教课书评选标准细则。应根据最新的课程标准制定教科书评定标准体系,按照课程知识体系和内容要求逐项设立评分细则,为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评审教科书提供依据。
第二,应出台入选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资格细则。目前,《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只是规定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在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但没有明确入选教科书选用委员会的资格要求。应在工作年限、职称、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方面对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作出相应规定。
第三,应出台监管和惩戒措施。开通公众举报热线和网络举报信箱,依靠社会力量对教科书内容进行监督;建立教科书留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印刷后教科书样本予以保留,杜绝出版商在审定环节搞一套标准、在装订印刷的时候又私自加上一些商业广告的行为。
教科书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工具,理应传递给学生纯洁、神圣和美好。掺杂广告的教科书只会让学生感受功利、污染学生心灵。希望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细则,为青少年守护一片知识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