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为中专生、高职生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法》、《民法学》、《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课时数以千计,听课的学生数以万计,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广泛运用案例分析法,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为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从事法律教学工作之初,为提高教学效果,本人自学了《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等课程。为适应教学的需要,于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访问学习。
在完成教学工作之余,主持编写了《法律基础》教材一部; 进行了有关法律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先后主持或参加的课题有《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制度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校级课题)等。撰写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初探》、《物权法视野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整合》、《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初探》、《关于二年制高职“两课” 教学改革思路之探析》、《商业方法专利的经济分析》、《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加强犯罪预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浅谈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概述》、《论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特点及其法律保护》、《文艺汇演的著作权法律问题辨析》等文章。
利用课内、课外指导数名学生参加法律自学考试活动,有的学生走上了法官、律师等工作岗位。
多次通过讲座、广播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其中受学校团委委托为全校学生做过《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录像讲座和《劳动法》广播讲座,受社科部指派,为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做过《侵权责任法的重点内容解读》等讲座,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
多次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在学校或到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无数次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为促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字[2014]55号) 的规定 ,在征求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定了34人入选“滨州法律专家库”,本人有幸成为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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