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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在山东大学举行
发布时间:2015-11-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1858

2015-10-30 10:40:07作者:姜峰来源:山东大学新闻网

  10月24至25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山东省法学会和山东大学共同承办的中日韩法律论坛在山大举行。论坛开始前,山东大学党委书记李守信、校长张荣会见了前来参会的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山东省副省长王随莲等嘉宾。陈冀平、王随莲、张荣等在论坛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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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冀平在讲话中强调,国际性区域经济合作离不开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建立完善的法律环境是中日韩经济合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建立中日韩自贸区的重要内容。他希望中日韩法学法律界共同努力,将论坛打造成三国法学法律界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战略性、智库型、全方位、高层次的长期交流机制与平台,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提供法律保障与智力支持。

  王随莲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省近年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强调了法律合作和法学交流在中日韩区域投资贸易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她希望通过中日韩法律论坛这个重要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加中日韩各国法律法学同仁之间的了解,加强交流与合作,为有效地解决中日韩各国在经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减少经济纠纷,规避投资风险,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张荣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中日韩三国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自贸区谈判稳步推进,相关往来日益密切,在法律领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本次论坛旨在为中日韩法学界搭建一个促进多边交流、加强务实合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平台,共同迎接中日韩三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进中日韩法学界之间的理解与信任。他表示,近年来山东大学培育发展了多个韩国学、日本学研究的重要平台,为中日韩合作研究奠定了广泛而深厚的学术基础。2016年青岛校区的启用,将继续发挥山大的传统优势和地缘优势,深化与日韩高校的合作与往来。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面向未来,共建丝路—中日韩自贸区法制建设”。参加论坛的中日韩代表围绕中日韩自贸区金融与投资法律问题、中日韩自贸区国际贸易法律问题、中日韩海商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探讨。

  论坛开幕式上,还举行了“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日本名古屋大学荣誉教授、名古屋学院大学加藤雅信教授,龙谷大学中田邦博教授,韩国高丽大学名誉教授郑灿亨,元光大学韩中法律研究所所长金成謜教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武树臣、杨海坤;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主任谷昭民,外交部条法司参赞郭晓梅,最高法环保庭副庭长王曙光,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凯祥,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彤宇,山东大学副校长胡金焱,以及来自中、日、韩三国的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专家学者共180多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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