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
关于增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科研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专家学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山东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引领作用,经研究会理事会批准,现决定在已设立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框架内,面向社会公开增补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定位与主要职责
专委会系研究会下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研究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研究会承担。
专委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依规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的学术研究、咨询服务与科普工作,不得从事营利性诊疗活动,不得以专委会名义另设分支机构或变相设立学组、工作站。
主要职责:
1.实践调研: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动态调研机制,跟踪监测山东省域青少年心理状况,形成年度蓝皮书或调研报告。
2.科学研究:围绕新时代青少年焦虑抑郁、网络成瘾、学业压力、家庭教养等新问题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视角的交叉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智库支持。
3.服务引领:整合高校、中小学、精神卫生中心、社工机构资源,探索"家-校-医-社"协同的心理健康服务新模式。
4.科普宣传:面向青少年、家长、教师开展公益性心理科普、危机识别培训与反污名化宣传。
5.测评与危机干预指导: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开展青少年心理测评工具本土化研究、危机筛查流程设计与干预转介评估指导(不涉及诊断治疗)。
二、增补岗位与任期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委员若干。本次增补为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候选推荐,每届任期5年,与专委会届期一致,到期换届。
三、入会(增补)条件
1.拥护《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章程》,自愿加入专委会并接受研究会统一管理。
2.在山东省内高校、中小学、教科研机构、公立医院精神/心理科、注册社工机构、合法心理服务机构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工作;省外专家需有实质性在鲁合作项目。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线心理教师可放宽至本科+5年专职经历;社会机构人员需持有人社、卫健部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无学术不端、无违法违规、无违背公序良俗记录。
5.能积极参与专委会年度学术活动、调研任务与科普公益服务。
四、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提交材料
1.《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个人),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明复印件;
3.代表性成果目录(论文/课题/咨询报告)1份;
4.同版PDF电子版发至:sdsk2024@163.com,邮件标题"专委会增补+姓名。
(二)审核程序
1.本届专业委员会初审;
2.研究会秘书处复核材料真实性;
3.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按《研究会会费管理办法》统一办理会员登记。
五、时间安排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为集中受理期,逾期转入下一批次。
六、联系方式
研究会秘书处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909室
电话: 0531-66669769
邮箱:sdsk2024@163.com
附件下载: www.sdsk.org.cn
附件:
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个人委员申请表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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