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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方承接课题结项验收服务费收费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242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方承接课题结项验收服务费收费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承接课题结项验收工作,保障专家评审质量,明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委托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受理第三方服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以第三方委托承接发布的各类课题的结项验收工作。

第三条 收费工作遵循“公开、透明、自愿”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根据第三方协议及事先告知,第三方社会横向课题结项验收均按社会服务方式收取服务费:

(一)课题承担人为在职工作人员的(含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职人员),单个课题结项验收收费标准为600/件;属于在线填报申报课题组织鉴定验收的,单个课题结项验收收费标准为800/件。

(二)课题承担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单个课题结项验收收费标准为350/件。本条所称“件”指单个课题的结项验收服务。

第三章 费用构成

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包含以下费用: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费(含专家劳务、交通补贴等);

(二)课题结项证书打印费、装订费;

(三)结项验收过程中的服务咨询费(含材料审核、流程协调等)。

以上费用为完成单个课题结项验收的全部服务费用,无其他额外收费。

(四)有关服务咨询费。

第四章 支付与管理

第六条 费用支付主体为课题承担人或其所在单位,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具体账户信息由研究院另行提供)。

第七条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的,相关专家费用由第三方机构根据其与专家的约定直接结算,费用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收费中列支。

第八条 研究院仅负责按本办法标准收取费用并转交第三方机构,对第三方机构与专家之间的费用结算金额、方式等无干涉权。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服务收费过程中严格遵守票据管理规定,研究院向付费方开具合法合规票据。

第十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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